(一)保養細則
弱電工程維修保養方案
對各個系統實施嚴格管理,現場設常駐維保人員,建立完整的值班制度和維修保養規則,值班人員應認真監測系統運行狀況,隨時記錄異常情況,及時報修。
1、按國家有關規范和要求派專業人員對系統定期檢查,測試,保養,維修,確保設備正常運行。
(1)對維保項目每周不低于1次進行檢測。并填寫巡查記錄,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修復,并作為考核維保工作的依據。
(2)每月1次系統狀態進行檢查,每年12次。
(3)每季度不低于1次對維保項目進檢測。如出現故障或問顆,要及時排除修復。
(1)維保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診斷后,按緊急程度不同劃分,在8小時內提交解決方案。
(2)維保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需持續工作直到設備正常運行,一般故障應當在24小時內修復;如需等待購買配件或因設備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時修復的,要立即向業主報告,并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,在此期間,系統中斷運行不得超過12小時。
(3)系統或設備修復后必須由乙方相關人員確認。
3、設備更換:維護保養過程中需購買、更換設備或配件的,應事先向業主報告,由業主代表簽字確認后,方可進行維修或更換,此部分費用不在乙方范圍。若乙方為了確保系統或設備正常運行,應急修復需立即更換設備或配件的,必須在事后及時向業主報告,更換后的損壞件應交由甲方查驗。更換的設備(或器件)的型號參數不得低于原設備(或器件)型號參數,并記入設備維修(更換)記錄單。
4、維保單位應向業主提交詳細的工作計劃與工作安排,對每次檢修、保養工作要認真做好記錄,并交業主相關人員簽字。
5、維保單位應切實加強現場管理,確保安全生產,在檢修保修中發生人身、設備及第三者事故,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6、維保單位不得對相關信息進行查詢、下載,不得泄露乙方工作秘密。維保單位工作人員進入業主單位展開維保工作,必須遵守業主的相關規章制度,服從業主單位的管理。